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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庭本位与个人本位

1998-03-14 来源:光明日报 吴若增 我有话说

据我观察,生活中有两种人,一种人以家庭为本位,一种人以个人为本位。

所谓以家庭为本位,我指的是以家庭甚至家族的集体的方式去面对世界的那样一种情况。比如说某人要升学啦,要就业啦,要买个冰箱啦,要打个家具啦……等等,事无巨细,都要首先在夫妻之间商量,然后去找子女商量,去找父母商量,去找兄妹商量,去找岳父母商量,去找姑呀姨呀叔呀舅呀商量。商量完了,常常还不算完,常常还要实施全体总动员,以求得解决。

这种情况的好处是,因为是集体的面对世界,那么集体中的某一个成员在遇到问题时,就都能得到家庭或家族其他成员的共同的帮助与呵护,因此,生存的安全感就比较多。

这种情况的坏处是,其实帮助与呵护也是牵拉与掣肘,因此,生活于这样的家庭或家族中的人,就往往是自主意识、自立意识比较差,同时,他们也就往往是缺乏自主能力与自立能力。

此外,他们所获取的信息的质与量,也自然就比较偏狭。

所谓以个人为本位,我指的是以个人的一己的方式去面对世界的那样一种情况。比如说某人也是碰到了要升学、要就业、要买冰箱、要打家具等等事情,但事无巨细,大主意却总是自己拿。这种人,有时也要找人商量或请教,但他们却是到社会上去找,朋友啦同事啦关系人啦咨询单位啦,等等。商量完了或请教完了,他们就或是自己单枪匹马地去解决,或是请朋友帮忙,或是索性花点儿钱雇人去办。

这种情况的好处与坏处,与以家庭为本位正好相反。因为他是以个人的一己的力量去面对世界,他就常常会感到生活的孤独与艰难;但反过来呢,他往往会被生活磨练得异常智慧、异常坚强,他就往往会成为生活中的强者。

一个人是以家庭为本位去生活,还是以个人为本位去生活,常常不是由个人的观念与意愿决定的,而是由其特定条件决定的。比方说一个孤儿,你让他去依靠谁呢?他就只有依靠自己了。反过来说那种生活于大家庭中的人,他往往是想不依靠都不行,何况有所依靠还毕竟是轻松的呢。

从历史上看,以家族式的大家庭为本位去生活,乃是自然经济条件下的产物,是典型的农业社会的生存方式。后来,当城市繁荣,大机器生产代替手工劳动,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受到破坏,家族就解体了。再后来,到了现代社会,大家庭也解体了,乃至连三口之家的核心制家庭也受到了生活的挑战……很明显,这是一个历史的趋势。

再从人格形态上来说,农业社会的人格是一种依附型人格,现代社会的人格是一种自立型人格,这种人格形态的转换,也是一个历史的趋势。

所以我主张,仍然有条件以大家庭为本位去生活的人们,尽可能在观念上和行为上向以个人为本位的人们靠拢,乃至改变。因为时代的发展,早已极大地增强了人的社会性,以家族或大家庭为本位的社会竞争已经过去了,社会竞争越来越在个人之间进行了,不注意强化你的自主能力、自立能力,你就将越来越不适应这个竞争的世界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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